更新时间:2022.12.0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
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损害致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
2019年2月21日湖南省交通警察总队发布《湘公交传发【2019】40号》文件,因此,2019-2020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部分赔偿项目标准更新为: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
2022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
2018年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固定标准,需要看受害人伤情和交通事故的损失。一般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新标准:受理交通事故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然而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死亡赔偿就会减少
误工费的计算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决定。侵害他人造成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