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之间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
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协商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
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分割。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该出资方,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分割。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该出资方,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分割。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该出资方,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婚姻法》对于房产没有作出单独规定,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1、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