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内容完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形式的收条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讲,收条应包含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五个要素。当收条的以上五个必备要素齐全后,收取人在收条上签字盖章即生效。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
收养的效力有: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继承等的相关法律关系。
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违反被收养人的真实意愿;收养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是无效收养,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等等。
无效收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民法典总则编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
解除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如下: 1、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协商确定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 2、收养关系解除后,
收养成立的效力: (一)关于养子女的姓氏。 (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三)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四)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1、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
收养的效力包括: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 3、收养的其他效力。
收养成立的效力为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收养协议效力认定法律依据是:收养协议在双方符合收养的条件,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完成登记,收养协议合法有效,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协议效力是在收养关系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认定为有效,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