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处置的办法有三: 一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二是,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共同受到侵害
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业主对于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般应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的业主权利有:业主对专有部分具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具有使用权、收益权,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一并包括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小区业主权利有: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等。小区业主的义务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则、维护环境卫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依法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
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合同损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应当分情况予以处理,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第三人,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返还取得的财产(或者赔偿损失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业主的权益被物业管理企业侵害时,业主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与处理,业主可以按条例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面对小区物业不作为,业主可以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通过业委会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弹劾物业,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