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海南省抢夺罪按照以下标准立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辽宁地区,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处理。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
犯抢夺爆炸物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
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根据刑法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定罪处罚:(一)盗窃、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支不是军用枪支,而是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的2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行为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诽谤罪的行为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属于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立案侦查:行为人通过暴力又或者是其他与暴力同等恶劣的其他方法,公然捏造事实诽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立案: 1、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基本的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土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丧失基本功能、或受到永久性的破坏; 3、导致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达50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