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遗嘱能力,又称遗嘱处分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依法自由处分自已财产的资格。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须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自然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行为能力才得设立遗嘱。即并非任何人都可设立遗嘱,只有具有遗嘱处分能力的人才有设立遗嘱的
新遗嘱立后旧遗嘱中的内容与新遗嘱不抵触的,是有效的。若是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订立了书面遗嘱口头遗嘱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危机情形下,可以依法订立的口头遗嘱,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以书面形式立遗嘱的,前述的口头遗嘱无效。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是经过公正的遗嘱家属是可以在公正机关查阅到的,反之,则是看遗嘱持有人是否有意隐瞒了。如未发现遗嘱,将按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一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除非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死
两份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如果两份遗嘱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应当以后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是同样级别的多份遗嘱,法院当然判决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遗嘱不是必须明示撤回或者是变更,也可以是默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规定,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是不能够进行公证的。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是不能够再进行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公证通常情况下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进行签订并且宣布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的一方首先到场,公证员必须对遗嘱的
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因为遗嘱人患有脑梗塞而受到影响,只要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的,会有效。
立遗嘱人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符合遗嘱有效的要件,如果符合则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
自己写的遗嘱应当亲自书写遗嘱,真实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思表示,还必须亲笔签名。此外遗嘱内容中所处分的财产仅限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无效。最后要在遗嘱上写明年、月、日和地点。遗嘱经过篡改的,遗嘱无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类型不同,遗嘱的
确保所立遗嘱有效:确定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是否符合有效要求。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确定遗嘱是否有效的标准:只要没有下列遗嘱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