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债务人的抗辩权有: 1.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等。
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等。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债的抗辩权的类型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债务人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的,如果应当先履行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则另一方债务人可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债权转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抗辩权的特征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债务人享有不安抗辩权。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
狭义的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有二: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在其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且商标注册登记后,仍然持续使用该商标,而商标注册人向使用人提出侵权主张的,法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