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女方的,女方不可以单独做决定为孩子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一般而言应当跟随父亲姓或者母亲姓。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有例外。在为未成年子女修改姓名的时候,应该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一致以后
夫妻双方离婚了,仍有机会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知: 1、离婚后,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父母双方先行协商,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2、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抚养子女一方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
女方再婚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女方是否再婚与能否直接抚养子女没有关系,其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只有对年龄未达两周岁的婴幼儿,法院才会优先判决跟随女方,也就是母亲一方生活。这主要是因为,婴幼儿与母亲之间有更强的亲子联系,同样为了保护刚刚生育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都可以平等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是从孩子的年龄入手。如果孩子已经满了8周岁,那么多和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陪伴孩子,争取孩子能够向法院表达倾向于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如果孩
女方有负债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女方有负债不代表女方就不能够抚养和照顾孩子,不代表女方就丧失了抚养的能力。有负债,但是女方如果同时也有资产,有房屋,那么也可以给孩子提供生活环境,也能够保障孩子的物质需求,那么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当
一般而言,抚养费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后要按约定给予抚养费。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
离婚后是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的。满足如下几个条件就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1、抚养子女的一方因重伤或残疾无力负担抚养子女的义务的; 2、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对子女有暴力或虐待行为的; 3、征得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
离婚双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可以不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针对的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话,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换句话说,不征求孩子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更改,主要有以下两种更改方式。第一种是父母双方通过协议更改。第二种方式是当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具有以下情形时,另外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更改: 1、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对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孩子等其他对孩子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所有。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离婚之后子女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消除消除二者之间的亲子关系。同时,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就算子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且男方有抚养子女的能力的,可以将抚养权给男方。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在起诉离婚中,夫妻双方都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法院认为子女跟随父亲生活,对其更有利的,则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根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归双方共有的。只要孩子跟着双方是更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的,那么双方都可以轮流抚养子女。在实践中符合以下情况可以争取双方轮流抚养孩子。 第一、男女双方的经济能力比较接近,如果双方的抚养能力差距比较大,那么大概率孩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