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4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主义档案管理制度和产权单位的所有权;客观方面实施了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
刑法规定,窃取国有档案罪的定刑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中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应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窃取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本罪的犯罪对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1、窃取国有档案罪处罚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有: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的客体为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