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行政处罚罚款的听证条件是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的请求的。
行政处罚罚款的减轻条件:被处罚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其违法行为是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实施的;或者被处罚人主动交代本人的其他违法行为的等。
行政处罚案件的终止条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各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或者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等。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有北京的户口或外来人员有北京的居住证; 3、申请人需要在北京有稳定的工作并工作满一定年限和有收入来源; 4、申请人需要在北京依法缴纳社保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条件:行政机关当场作出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或者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且当事人提出申请的。
不执行行政处罚的条件:行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者当事人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的等。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有下列条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合法、完备;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并且行政机关是依法交付或送达给当事人的。
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