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案由错误不可以裁定驳回提起诉讼,被告如果认为案由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更正的要求,案由是法院在立案时针对起诉状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由立案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之后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起诉的条件为原告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要求在起诉中确定原因。原因是法院在立案时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由立案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原因条例》确定。由于一些当事人在起诉时可能无法清楚地描述
上诉人(一审原告):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5)顺行初字第52号行政裁定,依法提起上诉。 上讼请求
当事人认定法院驳回行政上诉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再审要提供上诉驳回错误的相关证据。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被异地起诉后,要想驳回,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