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父母过世20多年,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可以分父母土地补偿款。遗产继承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没有什么关系。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但是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外嫁女仍可参加分配原村的征地补偿款。
外嫁女在没有迁出户口的情形下,一般有权分得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征地时户口已迁出的农村外嫁女不能得到补偿款,但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同样有权利得到征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一般是不能分征地款的,因为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已经脱离了该地的户籍,不再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不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在我国的出嫁女原则上是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女子出嫁后,户口已经迁入其他地区,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
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一般是不能分征地款的,因为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已经脱离了该地的户籍,不再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不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