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应该要在举证的期限到期前提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案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提出诉讼的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请求,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当地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一并审理。因此,
民事诉讼状法院找不到被告的解决方式为: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可以写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或者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要写具体的赔偿、补偿事项及数额。如果请求一并审查
确认之诉并没有相应的诉讼时效。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形成权不属于请求权,不适用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放弃或者变更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可以依法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如果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有证据支撑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应按下列标准确定:根据其起诉状的内容予以确认即可。且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确权之诉的诉讼请求为,股东资格的确认、损害赔偿、诉讼费用的承担等方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一般为请求确认某某为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对于新加入的股东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 由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仲裁前置制度。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