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事实婚姻的处理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为事实婚姻,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确认其婚姻效力,不必非要补办结婚登记。其次,国家法律采用承认补办登记具有溯及力原则,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否则视为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按照一般的离婚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且一方主张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事实重婚应作以下处理:依法应由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实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构成重婚罪,依法应由法院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事实婚姻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按照一般的离婚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且一方主张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事实婚姻的办理为,当事人需要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婚姻登记,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
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只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事实婚姻具有下列特点: 1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则必须到法院起诉。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
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起诉之前应当准备事实婚姻相关的证明证据。
事实婚姻不处理,因为已不存在事实婚姻,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并不会对他们怎么样,只是不会保护他们的同居关系。但如果想成立婚姻关系的,最后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法律才会保护双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