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对于农村宅基地,这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农村村民能建的方房数量和宅基地地标应当符合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实施本省、市、自治区土地管理法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农村的宅基地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赠与农村房屋的,只能赠与房屋,不能赠与宅基地,否则合同是无效,农村房屋赠与协议应该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房屋基本信息、双方权利义务等的内容。
1、房屋拆迁有补偿:房产证其实就是一个证明依据,比如目前农村拆迁工作比较多,眼下不少农村面临统一规划重要工作,新一轮的拆迁工作是根据土地、宅基地、房屋的具体证明作为一种依据进行补偿,虽然在拆迁时会进行测量,但还是要依据所登记的相关手续作为标
只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没有房产证的。相关手续主要是所在村或大队出具的手续,某些地区需去县里备案或审批。宅基地主要是村委或大队批复,用于村民建房自住。
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 1、农村宅基地只能赠与宅基地的使用权; 2、赠与双方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3、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受赠人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 5、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
宅基地转让问题和房屋纠纷一直以来是大家关注的老大难问题。近日,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进城落户人员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宅基地买卖问题有法可依了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能过户。公民可以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上的房屋经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批准,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进行产权变更。
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房屋所有权人要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城乡规划证明和其它必要材料提交登记部门进行登记,还需要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需要办理宅基地房产证的,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2、当事人提交上述材料后工作
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农村房屋赠与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状况,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农村土地向来都是属于集体性质的,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