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目前我国对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无明确规定,但对可以享有损害赔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即: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赔偿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
财产侵权赔偿范围是,损害他人财产按财产实际价值或者当时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损害的物品如果特殊具有纪念意义的,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还可以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一般指的是夫妻双方。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据此提出赔偿请求。具体的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也即第五款“有其他重大过错“,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具体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
损害赔偿违约金的规定有: 1、对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当事人可以同意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约定;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3、
满足以下条件的,过错方要给予离婚损害赔偿: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有重婚行为,包括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法律特征是:第一,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益所造成的客观后果;第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的规定: 1、公民的人格权、人身权益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公民去世后,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