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
离婚时,夫妻个人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工资、奖金不仅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
离婚时,彩礼归谁,主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由于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赠与,意思就是以结婚为成立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那么赠与条件成立,赠与生效,彩礼钱就属于一方受赠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共同
婚前财产所涉及的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或者劳动报酬;双方因为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理财取得的收益;双方在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没有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括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也就是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在婚后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婚前买房,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套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如果婚前买房,在婚后所有权人同意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司法实践中,并未完全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机械化的操作,法院一般会根据
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双方结婚登记为必要生效条件,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彩礼就已经赠与完成,属于一方在结婚后受赠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后接受的礼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彩礼应该作为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男方如果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一般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