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果职工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的劳动能力,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在工伤认定书拿到以后,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公司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包含如下要素: 1、申请人、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籍贯、住址等个人信息。 2、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某某时间所受为工伤。 4、事实及理由,事实及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
1、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2、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的,可以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受伤职工有工伤认定书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