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用人单位未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屈、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如果单位不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未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期限作出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就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
厂里不配合工伤司法鉴定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做。受伤职工应该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也可以由受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会在
工伤鉴定一般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