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离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上规定,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夫妻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去起诉。若被告属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当事人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夫妻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不在我国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诉讼离婚不是在哪里都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