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括:1.基本原则;2.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3.认罪认罚后“从宽”的把握;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5.被害方权益保障;6.强制措施的适用;7.侦查机关的职责;8.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加的内容。该制度包括“认罪”和“认罚”两个方面: 所谓“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所谓“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即是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并将速裁程序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试点,速裁程序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一年有期徒刑刑期以下刑罚的部分案件,扩大到三年刑期以下的各类案件。
1、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没有规定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以累犯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
根据《试点办法》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与刑法所规定的自首一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对适
虽然我国刑法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其中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相关
对刑事案件中主从犯的量刑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确定,根据我国 相关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其行为,则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得不到直接的口供证据,只有其他间接证据。因此,司法机关应当通过对全案间接证据的审查,运用正向推理、反向求证的审查方法,建立起间接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如果各间接证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