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公证遗嘱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订立公证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但是遗嘱公证则是一种行为,是指立遗嘱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的行为,被公证的遗嘱形式不限,只要是法律承认的形式即可,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
遗嘱继承的要求: 1、立遗嘱人死亡;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老人遗嘱公证要准备本人的民身份证、户口簿、遗嘱公证书、遗嘱人的死亡证明、遗嘱标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且前述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公证机关可以拒绝办理公证。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 1、如果内容合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生存能力,遗弃者可能涉嫌故意杀人(不作为)。如果成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剥夺其继承权。其他的遗弃行为相对来说不那么严重,法院可以酌情不剥夺、剥夺部分或全部继承份额。
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写明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收到威胁欺诈,所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房产遗嘱主
持自书遗嘱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是:首先应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
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
遗嘱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可以办理公证手续:遗嘱是有效,符合法定有效条件;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其材料应当齐全并合法,还需要提交申请公证表等。
遗嘱公证的手续: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书写遗嘱的草稿。遗嘱人也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见证人,遗嘱包括的内容: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等。
继承遗嘱不是一定要公证才有效的。继承遗嘱的形式是很丰富的,其中公证遗嘱确实是规定必须要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也是最强、最有保障的。不过,其它的遗嘱形式是并没有以公证来保障其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公证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