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刑事拘留不超过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刑事诉讼中拘留拘留的对象为法定紧急情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包括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正在犯罪或者预备犯罪被他人看见或者指认的,企图逃跑、自杀的等。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
刑事拘留是可以延长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案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1、延长刑事拘留1-4日。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拘留的办案机关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延长刑事拘留1-4日。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尚未查清楚、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还不够等等; 2、延长刑事拘留30日。如果是流窜作
拘留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可以延长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主要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延长审限的法律规定: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同时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在以上基础上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