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 1、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 2、举证规则行政诉讼举证; 3、补证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证; 4、质证规则质证; 5、认证规则。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关于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基本准则。各种证
民事诉讼证据的具体规定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2、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3、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争议。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民事诉讼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等;行政诉讼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是: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复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有: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等。
行政诉讼质证的方式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
在行政诉讼中所应当适用的质证规则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均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的基本原则大体相同,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干涉。但是
行政诉讼跟民事诉讼区别:主体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为平等民事主体,行政诉讼参加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解决争议不同,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其他。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包括证据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证据进行质证的要求是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当事人可以对证据互相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