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外地车辆肇事逃逸的话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在必要的情况下,两地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协同办案的。但对于受害者来说,到自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去报案就
刑事案件的侦查依法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侦查。
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及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其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
公安经侦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不退,需要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一定是好事也并不一定是坏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批准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原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调查案件部分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返回
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具体如下: 1、不熟悉当地通用语言的,有权要求翻译人员和民族语言提起诉讼; 2、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人身侮辱的,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指控; 3、因诉讼作证,人身安全有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刑事诉讼中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情形主要有: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
公安机关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已经移交给看守所的,应该在看守所询问室进行讯问; 2、讯问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询问开始时打开摄像头,并将讯问过程形成文字形式; 3、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且在讯问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规定为二个月,需要延长的,则可以适当延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