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要。如果入职第一天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
公司股东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但股东在公司就业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公司没签合同,如果是指自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者;如果是指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可以的。且一般情况下,该合同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仅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但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公司处罚员工是否需要员工签字的情况如下: 1、首先公司处罚员工需要员工签字的,需要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用以处罚员工的管理制度是依照法定民主程序制定且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规则,则该类制度可以作为处罚员工的有效依据
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要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的,公司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工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公司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不需要。公司处罚员工不需要员工签字,但是需要告诉员工其原因,该处罚应该以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不能随便处罚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
公司处罚员工是否需要员工签字的情况如下: 1、首先公司处罚员工需要员工签字的,需要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用以处罚员工的管理制度是依照法定民主程序制定且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规则,则该类制度可以作为处罚员工的有效依据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发生劳务关系,劳务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对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双方责任义务等进行简单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