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之前中止审理的期间是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
诉讼中止一般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出现了让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进行的法定事由。因此,需要等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已死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需要等继承人决定是否参加诉讼;如果一方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诉讼终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
中止诉讼的情况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
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是被告;如果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受委托的,则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1、对于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案件; 2、出现了新证据推翻原判决的案件; 3、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案件; 4、违反了诉讼程序的案件。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包括: 1、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2、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3、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
会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妨碍诉讼的行为。
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