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用人人单位在确定职工加班费计算基数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员工的工资分为很多细节,但加班费的计算只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这个基数相对较多。有时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项目之和为基数,但不包括所有工资项目。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其次可以以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
基本工资加班费的计算需要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
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倍,双休日是2倍,国定假日是3倍。但这只是国家
社保缴纳基数包括加班费,社保基数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做为社保缴纳的基数,而工资收入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费算社保基数。因为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纳社保的基数,加班费也属于员工的工资范畴。所以,加班费算社保基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效力是用以计算加班可以获得的工资。如果劳动者月正常出勤工资中包含有福利性待遇,但福利性待遇具体数额无法查清的,以月工资的70%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共有以下三种确定方式: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
计算加班费基数的法律规定:一般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但如果没有的,以实际发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