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
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合理期限届满,后
认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是:如果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并且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履行合同义务,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或先
1、概念不同: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2、构成要件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顺序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只是法理上的叫法不一样而已。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一
意义不同。后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规则不同。后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 (一)概念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三)适用条件不同。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是先履行抗辩权。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顺序履行抗辩权一般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不安事由的,可以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