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未婚同居后,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管理的财产及收益应当视为共有物,归双方共同所有,对于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未婚同居的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由各自享有,无需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且无法分割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同居的财产,应当按照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婚前同居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约定采用何种分割方式,对分割共有财产无法协商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
婚前同居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办法: 1、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分割,若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同居财产纠纷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同居个人财产
同居期间一方自己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对取得该财产时有提供生活帮助,或者辅助性劳动的,则这部分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与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关。同时建议大家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优先双方协商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再按法律规定处理。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四十四条规定,同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与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关。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四十四条规定,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约定
非法同居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处分,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