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1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因抽逃出资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高于十万元的;或者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利用抽逃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等情形的。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从广义上列举了抽逃出资的四种表现形式,即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同时根据本条,股东或公司实施上述行为时,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
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应当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
根据我国针对抽逃出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抽逃出资的种类包括:1、股东联合公司的董监高或者其他公司,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之后进行利润分配,抽逃出资;2、采取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手段,以还款的名义将其出资转出;3、关联交易,公司股东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罪是有一定构成要件的,如果不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就不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
股东抽逃出资构成对公司财产的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犯抽逃出资罪的量刑包括: 1、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2、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 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