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开发商赔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装修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赔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的话,是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的。保修期是工程竣工之后,承包人对该竣工工程负责保修的期限。保修期的时间在承包合同中规定。
房屋质量差,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发生争议的,开发商未能解决或者对开发商解决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部门投诉。可找住房质量管理局房屋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房屋质量检查。受害者可以向相
向住建局投诉。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到法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申请复检。检验不合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房屋出现问题,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投诉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房子装修质量问题可以找物业进行房子装修质量鉴定。也可以找装修公司或开发商进行装修质量鉴定。另外还可以找装修监理公司进行装修质量鉴定或者找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