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中的主观因素,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对行为和结果的认知状态。主观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主观因素可细分为4种情形。 1、直接故意,行为人知道行为必然产生结果(认识因素)并希望结果发生(意志因素)
安监局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拘留; (七)关闭; (八)吊销有关证照; (九)安全生产
企业应按期申报,否则纳税信用会扣分,如果真的逾期了,及时办理简易处罚,网上办理简单又高效。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提示“受理中”,请持续刷新;如提示“处罚成功,扣款成功”,可打印处罚决定书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
免除行政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债的相对性体现在下列方面:债权人只对债务人享有相应的债权;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不能请求直接请求第三人承担责任,只能请求债务人担责。
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债之关系)的相对性。具体言之,债之相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任何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创设债权债务关系; 2、非债之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3、债务人只对债权人承担不履
行政处罚的本质属于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人身自由罚,例如行政拘留;行为罚(能力罚),例如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财产罚,例如罚款;以及声誉罚(也叫做申诫罚),例如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