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经核实属实;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
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 1、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重大立功如果是有期徒刑的减刑的刑期没有超过原刑期的二分之一的可以减刑10年。重大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可以适用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立功三次算重大立功。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行为。
重大立功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
1、缓刑期间多次重大立功是可以减刑的,一般由考察机关报请法院申请减刑。 2、所在地的派出所即考察机关,了解有重大立功情况的,可以报请法院申请减刑。 3、不过减刑之后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或者
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犯罪较轻的,减少的基准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立功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犯罪情节、罪行轻重、犯罪人的态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量刑幅度。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