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其没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不拥有法人资格;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由总公司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因此总公司的法人也可以算作分公司的法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不得逃避债务,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外,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欠外债法人需要承担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应当就其在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法人是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组织。
公司欠外债需要法人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般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公司全部的财产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
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方式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但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