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分公司税务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一切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一个整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
总公司按照其出资金额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债务,但是要是公司如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话,只是子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的承担。
分公司犯法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本身没有主体资格。根据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也可以先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就责任主体而言,只能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可以对自己管理的财
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总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开展业务,但是应当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并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
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钱偿还债务,但是不能让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财产都是总公司的,因此,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资金拿去偿还债务。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不同法律法规规定有所不一致,导致审判实务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判决意见,即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和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出资或者未依法清算的情况下,其他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破产带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