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上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均有证据保全
就是在怀疑肇事责任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车辆财产保全,一般是活封,就是锁住车辆的信息,车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交易,还有一种叫死封,就是法院除锁住车辆信息,还扣留车辆。然后在判定结束后,如果责任方没有能力赔偿,可以申请变卖保全车辆。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资产保全是指维护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 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法院可以办理延期手续,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唯一的住房,法院保全后原则上不能拍卖。但法院仍然会采
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有效执行以及财产的损失,当事人可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的保全,这样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实践中,法院是可以主动下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之前或者之后,人民法院采取的限
保全财产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可能会遭受损害的财产进行保全的一项保全措施。在情况紧急的时候,没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作出裁定。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证据保全的形式有哪些 1、准诉讼中证据的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以前,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而为的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