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不能。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 3、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5、实行过限的情形;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 7、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交通肇事这些情况构成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
实施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所谓的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行为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犯其他罪的,只能由实施此类犯罪的人单独负责,其他共犯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事前无
1、虚假诉讼要构成犯罪,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仅仅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该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
首先看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惩罚单位,又惩罚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犯罪的主要人员。其次,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位上的方便,帮助保险人骗取保险款,成立保险诈骗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