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非法采矿的定罪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主观目的
非法采矿定罪有以下二点: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属于。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
立案标准是;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办案标准,具体还要看当地相关部门的办案标准。
非法采矿定罪的方法有以下两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的认定如下: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
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的共同犯罪: 1、有2人以上的犯罪行为人; 2、出于非法采矿的共同故意; 3、共同实施了非法采矿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且2人的行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4、共同非法采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