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基于双方平等主体地位,在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法》基于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无需任何理由。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2、法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如下: (一)对于赠与人来说,赠与合同撤销主要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需要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撤销,但是在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或者具有扶贫、救灾、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时,无法任意撤销。 (二)对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如下: 1、由于重大误解,合同订立;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3、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 4、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合同一旦双方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跟约束,有些人签订了合同,但对合同内容不太满意打算撤销它。合同是能够撤销,只要能符合撤销的相关情形,这几种情形分别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1、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订立合同时,他人陷入危困状态,造成订立的合同显失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一旦撤销就会变成无效合同,出现了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它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基于以下情形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合同无效的情形: 1、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情形: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一方或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买卖合同可以撤条件是: (一)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 (三)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买卖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况: 1、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4、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