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性质是:公司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职权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是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其他限制。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在一般情形下,享有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表决,果在公司章程当中没有制定股东表决权的话; 则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股东会的决议,一般事项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两人在设立公司时都希望权利义务平等,因此可能会选择各占50%的股权比例来创建公司。但这种持股比例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两人各占50%的股权,表面上看权利义务平等,看似公平,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容易造成一个很大的弊端,即公司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如下: 一、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二、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三、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直接承担,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直接承担。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直接归因于公司; 四、股东代表诉讼因行使诉讼权利而被忽
有限公司股东更换法定代表人的程序是: 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 2、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