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房地产抵押权一经设定,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仅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且对抵押物及与其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也有影响。根据房地产抵押权效力的对象,可将其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比如:优先受偿权。
抵押合同自登记后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是须经登记生效的合同,登记后才能生效。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包括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以林木抵押的,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以
为债务作抵押担保的效力: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有效。1.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2.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 (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条款一般情况下仍然有效。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担保条款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
贷款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如果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依法订立的反担保合同,并且不具有无效情形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债务人与第三人需要按约定履行反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担保合同无效。 合同依法成立的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