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担保也无效,因为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担保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担保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担保权人与担保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借款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
保证合同是为借款合同也就是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
如果是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企业作为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且企业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企业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
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担保的方式有: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一般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款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
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欠的钱不用还了,只是合同无效所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无效。对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对于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担保人最少承担三分之一。
有效,抵押合同到期后如果主债务仍然存在的,抵押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才消灭。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
有下列后果: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