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对于撞伤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对各方的责任确定之后进行赔付。《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
无交强险事故赔偿的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就由车主承担。但在没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因为不交强制险原本就已经是违法行为,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则按照发生交通事故责任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交强险赔偿程序: 一、通知保险公司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
拿到定责书后,如果双方车辆损失较小(小于2000元),可以直接去交强险事故处理中心直接定损。此为快赔流程。如果双方车辆损失较大(高于2000元),那么你们事故双方先各自留个电话,然后找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之后将对方车辆的定损位置告诉已方
只赔付第一份购买的交强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规定,投保的两份交强险即便都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家保险公司都需要按交强险最高限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首先,基于对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的分析,交强险并不是无限度的对受害人
交通事故交强险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的划分标准是: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等赔偿责任和次要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