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规定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
生活中会有很多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内容,在医院,如果因为医生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病人产生严重的疾病或者是死亡等情形的,属于医疗事故,一级的医疗事故分为甲等还有乙等,死亡属于甲等的医疗事故,最严重的情形,乙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现在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赔偿的相关问题: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1、视力、视野较严重损害丧失部分工作和生活能力。 2、两耳全聋。 3、误摘一侧肾脏。 4、肾脏损害,临床确诊肾功能不全者。 5、偏瘫,肌力三、四级者。 6、脊柱侧弯30度以上。 7
患方对医疗事故提起投诉的,可以向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提起投诉。如果双方能够就这一投诉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自行解决。但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当然,患方也可以选择书面申请卫生行
医疗事故的鉴定操作流程为: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召开医疗事故技术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