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按照规定可采取如下方式申请婚姻无效: 1、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由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2、重婚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近亲属均向人民法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结婚。无效婚姻是指即使结婚在法律上也不会被承认,因为婚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姻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无效婚姻是不可以被撤销的,只能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告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要主张婚姻无效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但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重婚首先违反婚姻忠实义务,且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是违法的,当然无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即为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之间不具有法定的权利义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一重婚的,是指有一方有法律婚姻又与另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二双方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