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条款: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等。
一、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
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如下: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协商一致,写明变更原因,同时明确主合同的内容以及在其基础上所做的变动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最后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有: (一)立法规制。通过法律规定免责条款的条件、规则以及法律后果; (二)司法规制。人民法院有权对免责条款进行司法审查; (三)行政规制。行政机关有权审核限制免责条款; (四)社会团体规制。消费者协会可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