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恶意债权转让一般无法对抗强制执行,但有正当理由的债权转让可以对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债权转让的,要看债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恶意转让债权给债权人造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
债权人就到期债务可以主张请求权,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到期未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
如果遵守了以下规定,就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事先向其负责人报批;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依法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以及依法告知其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等。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债权人要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以下情形: 1、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3、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