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父母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有协议表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算共同财产。如果结婚之后将房产证变更为夫妻二人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变更,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要分情况讨论。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
1、二婚房子一般算共同财产的。但只有双方共同采茶购买的房产,以及双方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房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前述所称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约定无效。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房屋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若只是付首付款,则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此外,房屋若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一般属
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婚后父母给的买房子的钱,如果说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也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
婚后男方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能证明是使用的是婚前财产买的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男方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在结婚时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就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出资付的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首付部分的价值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