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征收不是无偿的,更不能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
未办征地手续强毁农田当事人可以到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
未办征地手续强毁农田当事人可以到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
村委会有权收回开荒地,有权将其发包给其他村民,但也需要给开荒村民相应的补贴。自村民己开的荒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在开荒的时候没有经过村委同意,没有和村委签订承包合同,就没有土地经营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
村民闲置耕地连续超过两年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将发包的耕地予以收回。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 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 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 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
首先,因征地拆迁的宅基地的补偿有法可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该条还规定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征用。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
不拥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地
农村土地确权村委会的责任有: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生产。
国家征收土地二年不用可以收回,即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百姓不可以申请收回。暂停办理征地相关手续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